北京服裝學院2020年國際碩士預科
北京服裝學院
國際碩士預科招生簡章
學校簡介
北京服裝學院始建于1959年,是由原紡織工業部建設的、以化學纖維高等教育為主的重點院校。我校師資力量雄厚,擁有學士、碩士、博士學位授予權。有全國"十佳"特色博物館之一的民族服飾博物館,收藏中國各民族的服裝、飾品、織物、蠟染、刺繡等一萬余件,集收藏、展示、科研、教學于一體。
學生在各類國際、國內時尚重要賽事中具有優勢地位,服飾、服裝、珠寶、藝術等設計專業學生獲得包括美國 AOF 國際大賽、中國設計師協會舉辦的"漢帛杯"國際設計大賽等金銀獎百余項。尤其在 HRD 國際鉆飾設計大賽中,全球 1000 多件作品參賽,44 件入圍,中國入圍的 8 件作品中 6 件來自我校。服裝表演專業的學生培養水平較高,多年來在國際國內模特大賽中成績突出,獲得一屆世界小姐季軍、兩屆世界小姐中國區總冠軍,以及中國超模大賽冠亞軍等獎項。
學校堅持走國際化辦學道路,始終位于服裝高等教育的前列,與包括倫敦藝術大學、紐約時裝學院、紐約帕森斯設計學院、美國康奈爾大學等國際知名時尚院校在內的 40 余所大學,建立了合作與交流關系。學校獨特的辦學優勢和鮮明的辦學特色,有力彰顯了中華民族傳統文化,促進了中華民族的文化復興、文化傳承、文化傳播,引導人民的生活時尚、文明傳承和文化創新,對我國服裝、設計、時尚和文化創意人才培養和產業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。
為了更好地幫助中國大學畢業生適應海外的學習,北京服裝學院自 2009 年開始引進英國藝術教學體系,開展并教授國際碩士預科課程,將原本需要在國外才能完成的專業適應、學習方法適應、語言適應等提前到國內來進行,旨在幫助中國學生在出國前,在學術、語言、學習方法、心理上做好充分準備,讓中國大學畢業生更加自信地進入英美等國的藝術大學深造。
國際碩士預科專業設置
北京服裝學院面向全國及港澳臺僑學生,招收如下專業:
課程優勢
實用藝術設計專業,權威院校教授擔任研究生導師,海外著名藝術設計院校畢業、活躍在中國各個領域的著名設計師親臨作品集輔導,專業學術外語幫助學生盡快適應海外院校學習與生活。
課程內容結構
1、專業課程
①藝術設計調研與項目預備課程
②觀察繪畫、創意繪畫與研究性繪畫
③綜合材料藝術表現
④數字影像材料收集與參考方法
⑤作品集項目制作
2、語言課程
①雅思英語聽說讀寫強化
②學術外語口頭與書面表達
3、院校申請指導課程
①個人口頭與書面陳述
②競爭考試專業/語言輔導
③面試口語輔導
4、留學規劃指導課程
①專業水平評估
②學習計劃指導
③職業規劃指導
④專家/教授推薦信撰寫
合作院校
英國創意藝術大學、倫敦藝術大學、皇家藝術學院、金斯頓大學、赫瑞瓦特大學、德蒙福特大學、考文垂大學、利茲大學等。
美國羅德島藝術設計學院、帕森斯藝術設計學院、加州藝術大學、舊金山藝術大學、克利夫蘭藝術學院等。
招生名額
年度招生計劃:50 人
春秋兩季循環招生。可選擇學期內集中授課,也可選擇寒暑假集訓。
報名資格
1、本科/大專畢業或在讀學生、設計愛好者。
2、具有所申請專業的基本藝術知識和創作技能。
3、具備申請英語系國家學校的基本語言能力,或申請法國/意大利/德國學校的語言學習計劃和方案。報名時需提交大學成績單、個人作品、語言成績證明及入學申請信。
錄取流程
1、學生需通過初試、復試兩個環節:
①初試進行綜合素質測評和語言評估,復試進行專業能力測試與評估,符合錄取條件的同學擇優錄取。②大學英語四級通過,或參加國內設計比賽獲得優異成績的同學優先錄取。
2、報名時間:全年接受報名,可選擇網上報名和面報。初試、復試地點:北京市朝陽區櫻花東街甲 2 號,北京服裝學院(校本部)
3、錄取與入學通過初試和復試的同學,將于 7 月中旬按照考生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寄送《新生入學通知書》。新生持加蓋學院公章的《新生入學通知書》報到,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《入學須知》上的規定為準。
注:① 新生入學后,由學校組織,統一進行體檢,體檢不合格,學校保留取消入學資格的權利;② 因專業受限或留學國家有變,可以商榷轉入其它專業或班級。
住宿條件
學院配有學生宿舍。學生宿舍為四人間,房間內配備空調、衣柜、書桌、床具等電器和生活用品。宿舍區還配有自助洗衣房,宿舍有專人管理,以確保良好的住宿條件。宿舍接受全校計劃外國際生申請,床位數量有限,未及時預訂到宿舍的同學,需要自行解決住宿問題。
收費標準
報名測試費:300元(網絡平臺繳納,收取后不退)
新生入學后應繳納學費80000 元/學年
其余住宿費、保險體檢、申校簽證服務等費用,參照入學須知
其他事宜
1、新生入學報到時,應辦理好個人護照,提交大學畢業證、學位證書和成績單(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,大學在讀學生需提供在讀證明/學生證)、有雅思或四六級英語成績者需提供績單原件和復印件、各類型視覺藝術作品。
2、學生學分修滿,成績合格,由學院組織頒發碩士預科畢業證書。
3、本《簡章》若有與學校相關政策、規定不符之處,以學校相關政策、規定為準。《簡章》由北京服裝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國際合作中心負責解釋,自發布之日起執行。